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
2018-12-04 12:27:21来源:新乡中院办公室
12月3日,新乡中院召开“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发布会还发布了“企业破产重整、企业工程合同纠纷”等6件典型案例。
据悉,今年以来,新乡中院转变司法理念,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新乡中院认真学习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和新乡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制度措施,对全市法院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印发了《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经过充分调研,先后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强化司法审判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根据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从政治站位、司法理念、工作重点、司法能力和工作机制等5个方面对发挥审判职能提出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32项具体实施意见。在工作重点方面,该“实施意见”从畅通涉商纠纷立案化解通道、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商事合同案件、服务保障区域金融安全、强化企业担保链风险化解、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15项具体措施。新乡中院还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提升的强大合力。依托 “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非诉渠道化解更多商事纠纷解决。健全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建立涉营商环境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与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协调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健全完善分析研判机制,运用司法大数据思维、工具和方法,加强对提升营商环境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分析研判,提出前瞻性预测、预警和解决的办法、措施,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法律对策上的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张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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