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资基金不得控股帮扶民营企业
2019-01-11 17:22:21来源:新华通讯社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国资平台成立3支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并原则上不得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国资平台成立3支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并原则上不得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
意见要求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中原资产管理公司和河南资产管理公司3家省级国资平台要分别设立民营上市公司发展支持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合规、一企一策原则,以股权或债权方式支持发展前景良好的民营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原则上不控股帮扶企业,不改变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同时,意见要求,河南各市、县也要在对困难企业进行精准甄别界定的基础上,统筹采取设立帮扶基金、引进战略投资、协调新增融资、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对关键重点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救助,帮助企业脱危解困。
此外,在统筹全省金融帮扶信贷资源“开源”方面,意见要求在不良贷款率较高的省辖市组织开展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力争全年为金融机构盘活、化解不良资产500亿元以上。
责任编辑:张富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民营经济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精彩推荐
阅读排行
-
郑州市洛阳商会 “党建引领”人才+项目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下一篇2019-01-14 10:37:12
-
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科技局:为民营企业提供科技支撑
上一篇2019-01-10 09: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