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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普惠“维C行动”推出复工指南:不能错过的税收减免政策!

2020-03-22 11:16:11来源:民营经济网·民企动力  

平安普惠“维C行动”推出复工指南:不能错过的税收减免政策!:众志成城防疫战疫,在全国复工复产大潮到来之际,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也不断到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

众志成城防疫战疫,在全国复工复产大潮到来之际,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也不断到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一、延长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函【2020】 第19号)

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2020年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可以视情况可再适当延长;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

纳税申报期限的延长,各级税务机关提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

各项办税缴费服务倡导“非接触式”办理,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理业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二 、进口疫情防控物资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0】 第6号)

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

适度扩大免税进口范围,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符合条件的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有关进口单位应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海关办理退税手续;

免税进口物资,符合条件的,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三、疫情防控研发支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财税【2018】 第99号)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国家政策扶持到来,但目前,小微企业主普遍对政府扶持政策、复工复产要求不了解,缺乏疫情下经营转型经验,仍然进退两难。

平安普惠思小微企业之所想,解小微企业之所难,值此复工复产高峰期,通过“维C行动”平台推出了这份“攻略”。指南汇集31个省市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扶持政策,涵盖六大行业小微企业复工须知,经营管理经验分享及行业趋势判断,堪称小微复工及恢复经验的百宝箱。

为答好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道考题,平安普惠对小微企业主进行金融资源和经营能力“双赋能”,交出了全面而又精准有效的普惠答卷。

责任编辑:张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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