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否行稳致远,何以衡量?
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是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因而成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
回望过去一年,广大民营企业大力加强法治民企建设,大力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不断书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力促企业合规经营
在9月3日举行的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等九部门组成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下称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正式成立,成为推动民营经济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
早在今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助力涉案企业"改过自新",从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推进企业合规发展,持续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和法治民企建设,引导和服务民营企业在新发展阶段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好发展。
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更重在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涉企犯罪案件可以适用符合第三方机制适用条件的,应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启动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管委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以及涉案企业类型,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具体负责对涉案企业合规的监督评估。
在峰会当天,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讨论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三方机制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共同细化实化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规范第三方机制具体怎样开展工作。这意味着,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又迈出了具有实质性意义的重要一步!无疑,这也是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迈出的又一坚实步履!
加强法治民企建设 公检法司机关和工商联不含糊
作为公检法司机关和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法治建设的另一项最新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展示了检察机关助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情况,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成果,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组织了"万所联万会"签约仪式、发布了《法治民企行动方案(2021-2025年)》,深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法治民企建设,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该行动方案的目标任务是,到2025年,民营经济人士诚信守法意识和合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法商素养有较大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有较大提高。民营企业内部治理更加科学合理,法律风险防范和企业合规意识普遍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健全,企业能够根据规模、行业等自身特点不断加强合规建设,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该方案提到,要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推动工商联所属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强化信息沟通、人员融通、业务联通,共同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此次峰会上,司法部、全国工商联组织了"万所联万会"签约仪式。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万多家律师事务所和1.6万多家工商联所属商会、1500多家县级工商联建立了联系合作关系。
"老娘舅"真严管真厚爱
"如果说工商联是民营企业家的'娘家',检察机关就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当好'老娘舅',就要真严管、真厚爱,检察司法目的是为真爱而管,是为健康成长而依法处罚""法治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为民营企业服务永远在路上"……在2020年10月召开的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致辞至今让人们记忆犹新。
而在今年召开的第三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将与各部门"老娘舅"们一道,继续与民营企业的"娘家"--工商联携手,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合规发展的司法需求,合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第三方机制规范运行。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表示,人民法院坚持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废止一切对民营企业不平等的司法解释规定,持续纠正涉民营企业产权冤错案件,积极构建"法院+工商联"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民营企业高效解纷,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严管与厚爱融为一体,"企业合规"方能深入人心。
2020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的6家基层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第一期试点。2021年3月,最高检扩大试点范围,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0个省份的27个市级检察院、165个基层检察院积极推进,截至8月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206件。一些非试点省份检察机关也根据本地情况,积极主动在法律框架内开展企业合规改革相关工作。
何谓"企业合规"?张军指出,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企业合规对企业的健康发展究竟有何意义?典型案例是最好的诠释。
在广东深圳,某公司陷入了困境。因低报价格进口榴莲,该公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深圳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该公司是一家拥有员工5000人的集团企业,经营发展良好。长期以来,一直是正规报关,低价报关属于偶发现象。案发后,企业合规整改的愿望非常强烈。经调查核实并征询意见,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适用企业合规试点。涉案企业针对其涉嫌的走私犯罪,内设合规专员,从资质、资金、外汇、税务等方面进行日常合规管控。此外,该企业还不定期向海关提供采购价格,配合行政监管。
如何确保企业"真"合规,是必须下力气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圳市检察院在办理低报价格进口榴莲走私案中,为保障第三方监督评估的独立性与客观性,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向宝安区合规委提出对涉案企业开展监督考察的申请。宝安区合规委综合考虑案件涉嫌罪名以及涉案企业类型、规模、主营业务等因素,从专业人员名录库中分类随机抽取人员,最终形成了由企业合规专家、执业律师等7人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这样严谨、专业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形成,确保了合规整改的成效--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副主席、深圳合规工作室负责人、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等人到涉案企业评估时发现,经合规整改,该企业在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合规文化方面,确实建立了一个相对有效的管理体系。
经济发展的根本在于相关市场主体在从事相关经济活动中有规可依、有法可遵、有例可巡,形成市场主体均以法律法规作为比赛规则,从而营造公平有序的生产和竞争环境。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在本届峰会上所说,民营企业家要依法加强企业治理,聚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携手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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